《房兵曹胡马诗》是唐代诗人杜甫的所写的一首五言律诗。诗人用传神之笔描绘了一匹神清骨峻,驰骋万里的“胡马”,借此期望房兵曹为国建立功业,更是诗人自己的雄心壮志。
房兵曹胡马诗
(唐)杜甫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
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
译文
房兵曹的这一匹马是产自大宛国的名马,它那精瘦的筋骨像刀锋一样突出分明。
它的两耳如斜削的竹片一样尖锐,跑起来四蹄生风,好像蹄不践地一样。
这马奔驰起来,从不以道路的空阔辽远为难,骑着它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驰骋沙场,甚至可托生死。
拥有如此奔腾快捷、堪托死生的良马,真可以横行万里之外,为国立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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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鉴赏
诗分前后两部分。前面四句正面写马,是实写。描画了一匹神清骨峻的“胡马”。接着,对马作了形象的刻画。
诗的前四句写马的外形动态,首联开门见山地交代了良马的产地和独特的外形。马是大宛名马,外形瘦骨棱棱。杜甫写马的骨相,嶙峋耸峙,状如锋棱,勾勒出神峻的轮廓。颔联进一散镇步描写此马的关键部位的特征。接着写马耳如刀削斧劈一般锐利劲挺。
骏马的昂藏不凡已跃然纸上了,似见其咴咴喷气、跃跃欲试的情状,下面顺势写其四蹄腾空、凌厉奔驰的雄姿就十分自然。“批”和“入”两个动词极其传神。前者写双耳直竖,有一种挺拔的力度;后者不写四蹄生风,而写风入四蹄,别具神韵。从骑者的感受说,当其风驰电掣之时,好象马是不动的,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闪,风也向蹄间呼啸而入。诗人刻画细致,维妙逼真。
颔联两句以“二二一”的节奏,突出每句的最后一字:“峻”写马的气概,“轻”写它的疾驰,都显示出诗人的匠心。这一部分写马的风骨,用的是大笔勾勒的方法,不必要的细节一概略去,只写其骨相、双耳和奔驰之态,因为这三者最能体现马的特色。
后四句转写马的品格,用虚写手法,由咏物转入了抒情。颈联句承上奔马而来,写它纵横驰骋,历块过都,有着无穷广阔的活动天地;它能逾越一切险阻的能力就足以使人信赖。这里看似写马,实是写人。尾联先用“骁腾有如此”总挽上文,对马作概括,最后宕开一句:“万里可横行坦者”,包含着无尽的期望和抱让掘薯负,将意境开拓得非常深远。
它既是写马驰骋万里,也是期望房兵曹为国立功,更是诗人自己志向的写照。盛唐时代国力的强盛,疆土的开拓,激发了民众的豪情,书生寒士都渴望建功立业,封侯万里。这和后期杜甫通过对病马的悲悯来表现忧国之情。
杜甫此诗将状物和抒情结合得自然无间。在写马中也写人,写人又离不开写马,这样一方面赋予马以活的灵魂,用人的精神进一步将马写活;另一方面写人有马的品格,人的情志也有了形象的表现。这首咏物诗它做到了既在物之内,又出于物之外,全诗看似写马,但通过赞马却表达了作者的胸襟和抱负。
作者简介
杜甫(712~770)字子美,诗中尝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先代由原籍襄阳(今属湖北)迁居巩县(今河南巩义)。杜审言之孙。开元(唐玄宗年号,713~741)后期,举进士不第。漫游各地。天宝三载(公元744年),在洛阳与李白相识。后寓居长安近十年,未能有所施展,生活贫困,逐渐接近人民,对当时生活状况有较深的认识。及安禄山军临长安,曾被困城中半年,后逃至凤翔,竭见肃宗,官左拾遗。
长安收复后,随肃宗还京,不久出为华州司功参军。旋弃官居秦州,未几,又移家成都,筑草堂于浣花溪上,世称“浣花草堂”。一度在剑南节度使严武幕中任参谋,武表为检校工部员外郎,故世称杜工部。晚年举家出蜀,病死湘江途中。其诗大胆揭露当时社会矛盾,对穷苦人民寄予深切同情,内容深刻。许多优秀作品,显示了唐代由盛转衰的历史过程,因被称为“诗史”。
在艺术上,善于运用各种诗歌形式,尤长于律诗;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语言精炼,具有高度的表达能力。继承《诗经》以来注重反映社会现实的优良文学传统,成为古代诗歌艺术的又一高峰,对后世影响巨大。杜甫是唐代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宋以后被尊为“诗圣”,与李白并称“李杜”。存诗1400多首,有《杜工部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兵曹胡马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