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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长春岭事件结果

富锦长春岭事件结果

百姓的行为可能有些过激,但问题的核心还不是让这些老爷们给逼的吗?官逼民反,自古有之。难道只有富锦才有这样的问题吗?全国都一样,官商勾结的事还少吗?  就拿巴彦县来说吧。县委书记王晓春为了个人私利,官卖的差不多了,就开始卖土地。就此我也反应一下巴彦县的个别问题。  县委书记被敲诈 民政成为牺牲品  损公肥派猜私官作主 民愤不平无人问  最近,在巴彦县发生了一则受人关注的新闻,也算得上一个“笑话”,但这个新闻笑话却一反常态无人敢在公众场合公开议论,特别是带点“官衔”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更是尽力回避谈论此事的“是与非”。  2010年春节后,巴彦县民政局20多名职工干部联名上书。“要求局领导向县委、县政府反眏,停止政府将民政小区院内绿地按划拨的形式无偿批给一个老上访户进行商业开发,如果县里规划必须开发,也应由民政局负责开发。原因是该小区属民政局及职工干部于1992年共同集资100万元,与巴彦镇尘氏型政府签订协议动迁原巴彦镇黎明小学开发的,小区院内绿地使用权应归民政局和小区业主,按划拨土地无偿批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开发是明显不合理的,这样的决定开发商当然满意,但民政局和小区业主的权益却没有得到保障。半月后,局长出于职工干部思想稳定考虑,先后召开了“班子会”和职工干部会进行研究讨论,随后向县领导进行了汇报,据说遭到县领导的批评。2007年,在县政府不能安排办公用房的情况下,民政局为了解决婚姻登记处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办公用房问题,同时顺便解决部分职工住房问题,曾多次向县里提出申请,要求在民政小区(与县政府现在批的是同一地点)进行二次开发,受到县领导百般阻挠,至今两个办公室条件仍未得到改善,实在小的可怜,多次受到省市业务部门的批评。事隔两年,还是那个地方,公用不可以,为了个人攥钱进行商业性开发“却加大了领导力度”,而且不按要求进行公开招标,专门批给擅长“敲县领导竹杠的专业户”。不能不使满城百姓都问为什么?  巴彦县有个精通“敲领导竹杠”的能人,此人姓赵,改嫁三次嫁给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某,张某原任县社主任,现在只是把职务挂在政府办。2008年秋季县城集中供暖施工,张某不慎走路掉进准备埋设供暖管道的沟里,赵某找到了“敲竹杠”好机会,不知抓到了县领导什么把柄,威胁县委张书记不给钱就告你,最后硬是弄到手67万元,而且将一个据说初中还没毕业的孩子安排在县委办上班,事后张某安然无恙,只是受到点惊吓。2009年,县委王书记的亲家得到两块土地出让权用于房地产开发,赵某又遇到“敲竹杠”的好机会,“能给你亲家批就得给我批”,民政小区院内的廉价土地成了他们“交易”的“牺牲品”。  对待邪恶势力的庸才,去能成为采取组织手段的能人,看来这顶乌纱帽的作用太大了,这样的县官怎能实现一方社会的公平公正,置群众的呼声于不顾,一意孤行,一味维护开发商和个人的私利,开发商现已开始收款售楼。  不知道核歼巴彦是县还是国,是不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管辖内,还有没有天理,在共产党的治理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能不能管得了他们,会不会到巴彦县来管一管?  县领导的这种作为真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