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社会是怎样过渡到父系社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动物驯养让位于畜牧业。 畜牧业成为社会生产的一个主要部门。在畜牧业中男子地位提高,并逐渐成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提供者和社会生产的主要力量。妇女的生产劳动被排挤。 2、锄耕农业让位于犁耕农业。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母系制时代的锄耕为大规模的犁耕农业所代替。驾畜耕田主要是男子来承担。这样,妇女在农业生产领域里也被男子排挤出来。 男子在经济上跃居了统治地位。过去男子从事狩猎,女子从事采集和种植。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狩猎经济不稳固,没有可靠保障。女子的劳动在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采集和种植是稳固的,是当时人们生活的可靠保障。因此女子在氏族中补受到高度的尊敬,现在则不同了,从前从事狩猎尺喊知的男子,现在无论在犁耕农业还是在畜牧业中都占主要地位。驾畜耕田、看管放牧牲畜,这些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都主要是男子。而妇女则主要从事家庭经济。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了。男女经济地位的变化是导致彼此社会地位的变化,男子跃居了垄断地位。于是原业以母系为中心的母权制氏族转入了以父系为中心的父权制氏族。 3、婚姻和家庭关系的变化,男子要求改革继承制度。 母系氏族公社最初是实行族外婚,组成普那路亚家族。一个氏族的男妇到另一个氏族男女中去通婚。这种婚姻所生子女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随着婚姻制度的发展,在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期,群婚制是比较确定的夫妻。男女双方有了主要的配偶,子女不仅可以确认母亲,而且基本上也可以确认父亲。同样父亲也可以确渗芹认子女了。在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下,私有制出现,男子经济力量增强。他们拥有的牲畜甚至是奴隶等财物,自然希望将来能把它传给自己的陵消子女(因为子妇是自己的骨肉)。但这种想法在母系氏族社会中无法实现。按照惯例,财产必须留在本氏族,所以子妇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私有制和传统的继承制发生了矛盾。这种矛盾怎样解决呢?只有通过父权制的办法才能解决。男子们要求改变继承制。这种情况发展下去人们最后终于规定子女从父而不从母,妻子从夫而不再是夫从妻子。财产由子妇继承,世系按父系计算,于是父权制氏族公社便确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