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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要求设置消防广播?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5.4.1条的规定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按本条理解,设置区域报警系统的建筑,不设置消防广播。

而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二级保护对象,二级保护对象包括建筑高度不迅携巧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其中,住宅建筑应为高档住宅)、工业建筑和地下民用建筑。

什么情况下要求设置消防广播?

扩展资料

消防广播安装:

1、功放定压输出的音频线穿管时,要注意绝缘保护,绝缘电压大于1500V,严禁与大地或机箱相短路,以免造成人员设备的安全事故。

2、严格按机箱上的标注接线,切勿将AC220V接至音频输出端,严格按标注值安装亩键或更换熔断器。当功放过载保护后(保护灯亮,功放无输出),应将音量旋钮关小,关掉功放电源开关,5秒后再开启功放。

3、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隐森厅等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 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 12.5m。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