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海外公司的流程如下:
1、为客户提供公司的名称进行注册,然后将该机构注册在境外公司进行查询的名称,以确认名称是可用的。海外公司名称可以用英文或中文和英文,但公司拟使用公司名称的公司不能注册和公司名称已被重复。
2、在确定公司名称后可使用名称后,签署委托书、协议书并支付代理公司注册的海外公司服务费用
3、在成功支付代理服务费后,国外公司开始准备公司章程和章程细则和以下文件:
(1)委任海外公司的第一名董事;
(2)海外公司董事的通知;
(3)海外公司的其他适当文件,如股东和董事会的记录。
每一个注册成功的海外公司都有自己的备忘录和章程,包括英文版和中文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目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并打算注册的股权和数量的明细。
4、由该机构拟支付的第一年政府牌照费提交给注册地的外国公司注册处的公司章程,并在相关文件的审查注册,一般在第二个工作日内发布境外公司注册证书。
5、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证明,由境外公司代理人领取证书。
6、海外公司注册证书及相关文件:
(1)海外公司章程大纲及海外公司章程大纲;
(2)一个公司海外金属密封刻上公司的名字清晰的形式,作为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
(3)以海外公司名称及“代表公司”一词的名称抵销。使用此印章时,公司的高级员工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同;
(4)海外公司法定登记册、董事及秘书记录登记册、会员登记册及会议记录等资料或资料;
(5)海外公司向股票投资者发行股份;
(6)第一届董事会召开会议,处理海外公司的各种问题,如租赁办公室、海外公司的开业、银行账户等。
7、接收注册文件,接收文件,在指定的客户签署文件后,将该机构签署的文件副本文件,注册过程完成。
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有:
1、有符合条件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综上所述,注册海外公司的流程包括核名、准备资料、核查、注册公司证书、刻章、开户,以及税务登记。注册外资公司有法定的条件,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构不会予以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