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领域是意识形态方面、范畴、范围内的精神层次的概念,属上层建筑,重点在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一般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的思想观念,代表了某一阶级或社会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利益,又反过来指导这一阶级或集团的行动,依据这个定义,它有三个特征:
第一是群体性,即不是个别人的思想观念,而是已被某个群体(阶级或社会集团)所接受的思想观念,代表这个群体的利益并指导其行动;
第二是系统性,即不是支离破碎的想法和观念,而是形成了体系;
第三是历史性,即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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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应当对马克思的一段话非常熟悉:理论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群众对理论的需求程度,理论只要彻底就能掌握群众,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这段话有三层意思。
其一,理论能不能为群众所接受,要看群众需不需要这种理论;
其二,群众需不需要理论,要看这种理论科学不科学;
其三,只要群众需要并自觉接受理论,理论武装工作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即精神变物质。
理论工作是如此,意识形态的其他工作也是如此。我们每做一件事,每开展一项活动,都要注重科学性,都要符合群众的需要,这样才能被群众所理解和接受。
重温马克思的教诲,使我们深深地感到,从事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每一位同志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关注、认真研究干部群众的精神需求,把满足和提升群众的精神需求摆到一个十分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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