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早泄的定义尚有争议,普遍以男性的射精潜伏期或女性在性交中到达性高潮的频度来评价。以下是几种关于早泄的定义。1970年,Mastersamp;Johnson定义为:性交时射精持续时间,维持到能使配偶满足的频度,低于50%为早泄。1974年,Kaplan在世界卫生织织定义为:由于男性缺乏随意调节射精的能力,以致不以所愿地到达性高潮为早泄。1984年,DSM-III-R定义为:不以所愿地阴茎插入阴道即射精,或在最小的性刺激下即射精为早泄。1995年,Ertekin定义为:性交时射精持续时间,足以调节到能使配偶满足程度的频度低于50%为早泄。1996年,美国泌尿科学会提议:男女双方中某性不能达到足够长的射精潜伏期,均可认为早泄。
以上就是关于“早泄的定义”的介绍,相信您对于早泄已经有了最深刻的认识,所以当被诊断患有早泄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到正规的医院治疗,不要盲目用药,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法,避免让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