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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服务【发文字号】德府发22号【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2.27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德府发〔2010〕22号)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已经六届市委129次常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六届七十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该意见及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加快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试行)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德府发〔2009〕27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服务业领域,全面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推进服务业重大建设,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物流配送、特色街区、市场园区、旅游产业、服务外包、科技商务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优先安排服务业集中发展区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