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古代埃及教育的两大特色:一是以僧为师,二是以吏为师。 意思是:向僧人学习,向官吏学习。
以官吏作为榜样。 吏【释义】古代称官员或官府中的差役 吏,治人者也。――《说文》 吏者,名之师也。――《汉书·景帝纪》 吏所以治民也。――《汉书·惠帝纪》 师,榜样。 秦代的教育制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在焚书的同时,禁止私学,规定“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实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制度。吏师除以博士官充任外,多由各级官吏充任。早在西周时期,古代典章文物,俱掌于官府;礼、乐、射、舞器,都藏于宗庙。民间无书无器,学术专为官有,教育非官莫属,非官莫能。当时也是学在官府,官师合一。至春秋战国时期,学术繁荣,官学衰落,私学兴起,教育冲破了“以吏为师”的局限。至秦朝
向僧人学习,向官吏学习
作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