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钱财或履行一定行为的人。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债权人可免除债务,使债权关系终止,债权与债务关系消灭。
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
撤销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