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市场监管党建)
2019年4月22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则》全文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党小组设置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三条 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积极开展党内活动,督促指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党小组的基本任务是:
(一)突出政治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等;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深入进行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活动;
(四)协助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预备党员考察、党费收缴等日常工作,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实际困难;
(五)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 组织生活
第四章 党小组组长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2019年4月22日起施行。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