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政府网站“市长分工”,陈白峰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三区”建设、区域经济合作、能源建设、发改、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事务管理、统计、物价、粮食、政府法制、民族宗教、公共行政集中审批、综合配套改革、军民关系、老龄等方面的工作。
陈白峰简历:
陈白峰,男,汉族,1959年5月生,吉林和龙人,1980年4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7.11―1981.12 诸城百货公司文书,县委组织部干事,县委办秘书。
1981.12―1984.03 昌潍地委办公室调研室秘书。
1984年3月起先后担任潍坊市委研究室秘书、政治科副科长、科长。
1990.11―1992.04 潍坊市委办公室综合室主任。
1992.04―1993.04 潍坊市委研究室副主任。1993.04―1995.08 潍坊市委副秘书长。1995.08―2001.01 潍坊市委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1.01―2002.12 安丘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12―2003.01 昌邑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2003.01―2008.01 昌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
2008.01—2012.2 任潍坊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2至今 任中共潍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官员自杀为哪般?
梳理媒体公开报道发现,自2003年8月底至2014年4月初,不足11年的时间,被各级官方认定为自杀的官员达112人,涉及26个省份,其中湖南12人、浙江9人、四川8人,名列官员自杀榜前三名。
被官方认定为自杀的112名官员中,省部级官员有8人,厅级官员22人,处级官员30人,处级以下官员52人。其中的93名自杀官员,30岁以下的仅1人,31至40岁的11人,41至50岁的44人,51-60岁的32人,60岁以上5人。
官员们自杀的地点,多选在办公场所。其中,39%的自杀官员选择在党政机关的办公场所自杀,在住所自杀的官员占33%,在宾馆饭店、医院、野外、铁路等场所自杀的约有21%。
无法明确具体自杀原因的达63%,大多以抑郁、压力大等说法概括,只有约37%的自杀官员事后官方或家属能说清原因,如病重、欠债、夫妻吵架、畏罪自杀等。
多名在职的官员指出,敏感而不健康的官场关系应是一个重要原因。“在一些民主氛围不浓、法治不彰、潜规则盛行的地方官场,不少官员过得诚惶诚恐,生怕工作出现什么闪失,被领导斥责、被同事抓把柄、被组织‘凉拌’;有的官员与上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把大量心思用在取悦领导上面,身心俱疲。”一名在省级机关供职的处级官员说。
一名县级市市委书记则表示,“上级对干部的要求和老百姓对官员的期待差距太大,是官员心理压力大、容易抑郁的重要原因。”统计发现,自杀的112名各级官员,绝大多数都在一些重要部门任职,如地方党委政府、法院、公安、检察院、国土、纪委、教育、卫生、交通、信访等部门,没有一人是在团委、妇联等相对权轻的部门工作的。《人民论坛》杂志也曾对全国一百多名官员进行调查,其中64.65%的受调查者认为,官员的压力源主要来自“官场潜规则对个人政治前途的压力”。
一名在中部省份地级市任市委常委的官员认为,官员还有一个压力,“现在随着管理力度的加大,干部的工作压力在增加。”但一名在省会城市任副市长的副厅级官员表示,“现在有些干部觉得不适应、压力大,说明过去管得太松。事实上在我看来,这些规定都是对一个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不仅不是压力,反倒减轻了干部们为了升官搞些不正之风和吃吃喝喝的压力。”(芝士新闻综合南方周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