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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征收标准为:

(一)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110元。

(二)其他省辖市:住宅每平方米40—50元;非住宅每平啊存引附单好方米60—大碧指70元。

(三)县级市城区及县城关镇来自:住宅每平方米30—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50元。

(四)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均按当地只村五植贵角报误尔向等住宅收费标准的80%征收。

配套费的使用范围为:

(一)每平方米30元由市统筹用于轨道交通建设。

(二)住宅项目市政360问答公建配套建设。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住宅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相关城市道路、雨污水系统,供水、供电、供气接入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居住区集中绿化。公建福致存手强言原翻缩红传配套包括为住宅项目配套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用房;街道、居委会等地区管理用房,社区卫生、文化、为老等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环卫、公交等市政公用管理用房以及公益性室内菜市场等内容。

(三)在优先确保住宅慧档项目配套前提下,可以用于补贴以保障性住房为主师观简花可的大型居住社区外围大市政配套以及市政府同意的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拓展资料: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什么收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滚配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