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dence是可数名词
evidence
英[ˈevɪdəns]美[ˈɛvɪdəns]
n.证据;迹象;证词;明显;vt.表明;使明显;显示;证实
1、Theevidenceagainsthimwaspurelycircumstantial.
对他不利的这项证据完全是间接证据。
2、Theforensic来自scientistswhocarriedouttheoriginaltestswillbecalledtogiveevidence
进行最初化验的法医学家将被传唤到庭作证。
扩展资料
1、单数可数名词表示泛指时,前面要用不定冠词a(an),表示特指时,前面要用定冠词the;而不360问答可数名词前不能用a(an)修饰,表示特指时,前面一定要用定冠词the。
如:Heisafactoryworker.
他是一名工人。
2、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前单写缺延审山备征久析都可以用some,any反,alotof,lotsof等来修饰,表示一些,许多
Therearesomeorangesonthedesk.
桌子上有一些桔子。
3、可数名词前可用具体的数词来表示具体的数量。不可数名词前通常用单位词+of来表示数量。
4、可数名词作主语时,谓语动词的单复数与主语的单复数保持一致。
5、不可数名词作主语时,谓语动词要用单数形式,但是不可数名词前有复数单位词时,谓语动词要用复数形式。
6合、对可数名词前的修饰语提问通其际建钟办多第云处保用howmany;对不可数名词前的修饰语提问用howmu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