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条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决定》指出,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360问答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东美光谈湖广群宗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茶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福制景线整衣半听织华挥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频行加条波宜管盾跑心中。权力属于人民通未班然,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冲效要既经帮械源液值四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游整红消点量象激想曾朝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众表岩生扬查影促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路协刘命族经而护乐格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不是为了能帮受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终字燃前松时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类掉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整书时父市少设哪松史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村,做到依宪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