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06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戴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承装、承修、承试一级;电力、建筑、机电、通信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固定电信服务;电力技术信息咨询调查、研发、服务与推广;高低压电力设备及元件、器具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维护、租赁、测试、试验、校验;利用自有资金对配电网进行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建设、检修、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动车充电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线路器材生产、销售(以上生产场地另设);接受委托从事电力设施维护、抄表收费业务;广告业务;企业形象设计;电脑平面设计、制作;房屋租赁;餐饮、住宿服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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