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为落实这一基本原则应该做到:
第一、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结合国家的各种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的政策方针,把我国建设成为民主、富强各个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社会主棚戚义国家。
第二、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以及民族团结、民族团结等民族基本知识教育。高度重视和防范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不良信息的传播。
第三、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真心实意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群居地方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特殊需要。
第四、确处理影响民族平等、团结繁荣的各种问题。坚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格区分矛盾性质,不把非民族性质的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是哪里的问题早升就在哪里解决。
第五、切实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水平,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扩展资料:
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
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同时,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建设,逐步消灭事实上的不平等,解决少数民族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就成为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的根本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所在。
我国现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集全中国各个链睁陵民族之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参考资料:民族问题-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