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申请重修的具体流程:
一、“不及格重修”申请仅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非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允许进行任何操作,否则将引裂姿起系统冲突;
二、“不及格重修”申请务必进入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成绩与重修查询”→“重修申请”,点击“重修”,选择正确的课头号方可进行;不能从“在线选课”进入“选课”,否则成绩状态将出错;
三、公共课的重修以各公共课部(大学英语、公共数学、计算机、公共物理、工程图学、体育)公布的课头代码为准,具体见附件;
四、四、不单独开重修课头的公共课,应加入低年级相应专业的课头重修;
五、在系统中无法正确操作的同学(多因上学期在系统中误点击“重修”按钮所致)请于3月18日之后到开课学院登记,3月29日之前务必完成;
六、目前已经在教务部登记处理好的“重修”课头会显示在“本人课表”中,即表示操作成功,对“重修申请”中仍然出现的该门课程可不予理会,数据更新后将会消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须以课程重修方式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1、学生课程考试中出现不及格的情况,在卖源卜下一学期初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
2、未办理缓考手续而擅自缺考者;
3、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4、因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者;
5、其他原因应予重修者。
6、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学生重修的课程门数不限,每门课程重修次数为1次。
7、具有补修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中穗内可申请补修1次。
8、有插班重(补)修与跟班重修两种方式,当重修课程时间与申请者正常上课时间冲突,可申请跟班重修,冲突时间学生可不跟班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