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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证该如何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兆族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下列情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告桐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族友弊,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进行管理。

流动党员证该如何使用

扩展资料:

一、流动相对频繁的党员从实际情况看有着明显的特征:

1、群体稳定性差,增加党组织组建难度,存在着“一边建、一边散”现象。尤其在楼宇党建、两新组织党建,遇到一个项目在若干年期限竣工交付后,一家企业经营转产或是难以为继等情况,人员必然各奔东西。

2、流动党员往往与流入地党组织之间关系松散,日常缺乏必要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呈现“两张皮”现象。让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真正稳下来、动起来,融合其中,必须解决这方面问题。

二、解决流动党员工作问题:

基层党组织要把做好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作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1)对来本地务工、定居办厂或从事其他工作的党员,流入地党组织应及时办理结转手续,使其尽快在辖区党组织落户。

(2)基层党组织要树立全局意识,把那些持有流动党员证或持有党员证明但不符合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和本组织其他党员一样看待,及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的教育,比如坚持党课制度,抓好文化学习和技能培训,以增强他们的综合素质。

参考资料来源:定海新闻网-让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发挥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正确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