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学派”,也称“老庄之学”,是以老子和庄子的著作(即《道德经》和《庄子》)的思想为基础产生的先秦道家流派,和“黄老学派”一起,并称道家各派学说中的两大分支。
“老庄学派”把自然之道作为万物本原存在以及发展的规律,以道之自然无为为教育目的,重视“不言之教”。反对礼教的虚伪性和反对儒家以仁义道德为核心的人伦教育,提倡自然主义教育。要求摆脱经验知识的束缚,实现对自然本身的直觉体悟,通过学习自然而返归与保全人的素朴本性。
先秦道家学派中影响最大的一支。老子为道家创始人,创立以“道”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提出自然天道观念,庄子继承发展老子的自然天道观念,司马迁谓“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但以齐万物为宗旨。要求“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篇》)。二者实有区别,故西汉初期一般不以老、庄并提。
西汉末始有学者兼治老庄之学。《汉书·叙传》:“嗣(班嗣)虽修儒学,然贵老、严之术。”颜师古注:“老,老子也。严,庄周也。”《后汉书·马融传》亦有“老庄”连用之句。魏晋时期,多数玄学家认为名教(儒教之伦理纲常)出于自然,以道家思想糅合儒家经义,更着重于老、庄共同之处,视老庄为同一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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