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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者是怎么回事?

泰山学者是怎么回事?

泰山学者”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山东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带动全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而实施的重要措施。主要内容是:自2003年起,利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高等学校中设立100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建成100个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以400至600名学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带动100个优势学科的发展,不断推出重大科研成果。“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率先在高校实施,首批36名“泰山学者”是从全省142名竞聘者中脱颖而出的,“泰山学者”的岗位设置期一般为5年。期间,省财政每年给予每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设岗单位原则上要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的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5万元、人文社科类特聘教授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  以下是文件全文: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  (2003年11月14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鲁”战略,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全面提升我省高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带动我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  一、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才资源是第一战略资源,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和保证。高等学校作为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已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我省一直把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作为振兴山东的大事来抓,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培养引进稳定高层次人才、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在全国高等教育的大格局中还没有占到应有的位置,尤其在重点学科建设、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状况,与经济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高等学校人才流失也比较严重。山东要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人才。因此,采取得力措施面向海内外吸引凝聚人才,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快速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已成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  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好这一工程,对于激发调动我省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吸引延揽各类人才特别是留学归国人员到山东创业,构建形成我省的人才高地,对于提高我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改善条件,优化环境,促进这一工程顺利实施,尽快取得成效,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工程分期实施,从现在到2008年,实施第一期工程。通过实施这一工程,为我省高校延揽一批学术精英,带出一批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一批强势学科,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  1、在高等学校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2003年起实施第一期工程,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对受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人员,要加大培养力度和工作支持力度,通过培养锻炼,力争使部分学者进入“两院”院士行列或成为国内知名的学术大师。  2、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充分发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带动示范作用,在全省高校中建成100个高水平的学术团队,培养400—600名学术骨干,使其成为全省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的先锋队和中坚力量,使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实现较大突破,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3、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学科和科研基地。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以学术团队为依托,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体现我省特色的优势学科群,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优势,不断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辐射科学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营造良好环境,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加大措施,努力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学术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环境,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舞台。用制度和协约的方式赋予“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中的自主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科研立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著作出版,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提供条件。优先为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安排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营造“尊重特点、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学术氛围,推动学术上的百花齐放,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学术创新。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宣传“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献身科学、探求真理、勇攀高峰、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重大成就,激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  5、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所带团队提供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为保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激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的投入学术研究,省财政和设岗学校每年列专项资金支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在第一期工程实施中,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学术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获准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要配套部分经费,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提供5万元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5万元、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的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同时,学校还要从科研场地、科研条件、人员聘用等方面对设岗学科给予重点支持。  第一期工程完成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并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在后续工程中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设岗数量、岗位津贴、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等进行相应调整。  三、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要求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一项集人才队伍与科研基地建设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1、在岗位设置上要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设置,要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现实和长远的发展需要相适应。要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第一期工程的特聘教授岗位,要优先在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设置。  2、在学术队伍建设上要坚持培养新生力量和团队精神并举。要在充分发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作用,不断完善学术队伍知识、年龄、职称结构的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具有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破除人为的学术壁垒,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鼓励青年科学家脱颖而出,健康成长,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储备充足的后备力量。要培养学术队伍的集体主义和协同攻关的团队精神,倡导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勇于创新的学术风范,逐步形成既有领军人物,又有群体实力的优势学术团队。  3、在学科建设上要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资源共享。要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交融与渗透,优势互补,形成学科群体优势,提高解决重大综合问题的能力。要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设岗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联合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鼓励合作双方建立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共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共享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格局,推进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在“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招聘和遴选上要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要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单位的限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鼓励留学归国人员、省内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以多种形式到高校竞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要通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高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尽快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使用新机制。  5、在“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聘任人员的标准掌握上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以50岁左右为主体,优先聘任那些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聘任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要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选聘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科研管理能力;每年须在岗工作9个月以上。为保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地进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受聘人员聘期内不得担任校级领导职务。  6、在管理和考核上要把制度管理与按章办事结合起来。要建立岗位人员聘任协约制度、任期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科学、合理、严谨的管理和考评机制。要依照章程考核“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学校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和审计“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在岗期间工作特别突出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所带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每年要把上年度“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要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成立专家考评组织,做好设岗学科、拟聘人员的审核评价工作;切实抓好“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要加强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地把“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好。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为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创造良好的条件。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由获准设岗的高校具体负责。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在岗人员的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满腔热忱地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工作,落实各项扶持措施,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创造良好条件;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理解、信任“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做好岗位工作,实现岗位目标;要通过各种形式,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尽快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