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考虑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特点及周围作业环境,要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和具体性。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1)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由施工平面图,在图中必须对危险品油库、易燃材料库,变电设备,以及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塔式起重机、井字架或龙门架、搅拌台的位置等按照施工需要和安全要求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2)下列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1深坑桩基施工与土方开挖方案。
2±0.00以下结构施工方案。
3工程临时用电技术方案。
4结构施工临边、洞口及交叉作业、施工防护安全技术措施。
5塔吊、施工外用电梯、垂直提升架等安装与拆除安全技术方案(含基础方案)。
6大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含支撑系统)。
7高达、大型脚手架、整体式爬升(或提升)脚手架及卸料平台安全技术方案。
8防水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9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方案。
10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临街防护、临近外架供电线路、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毗邻建筑物防护等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