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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用药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般用药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般用药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避免滥用:防止不良反应。

滥用药物,不仅造成物质上的浪费,更严重的是会给病人带来种种痛苦。

2、注意患者病史:例如对胃肠道痉挛并患青光眼的患者,若忽视其青光眼病史而应用阿托品治疗,将导致不良后果。

3、注意选择最适宜的给药方法:给药方法应根据病情缓急、用药目的以及药物本身的性质等决定,如对危重病例,宜用静脉注射或静滴;对阴道滴虫病,多用阴道塞入;

治疗肠道感染、胃炎、胃溃疡以及驱肠虫时.则易口服。

4、注意防止蓄积中毒:有一些排泄较慢而毒性较大的药物(如洋地黄、士的宁、依米丁),为防止蓄积中毒,当用到一定量以后即应停药或给以较小量(维持量),这类药物,由于容易引起蓄积中毒,故尽量避免用于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并规定一定的连续给药次数或一定时间作为一个疗程。

一个疗程完毕以后,如需要重复地给药,则应停药一定时期以后再开始下一疗程。

5、注意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配伍禁忌要注意两方面:

(1)避免药理性配伍禁忌(即配伍药物的疗效互相抵消或降低,或增加其毒性),除药理作用互相对抗的药物如中枢兴奋剂与中枢抑制剂,升压药与降压药等~般不宜配伍外,还须注意可能遇到的一些其他药理性配伍禁忌。

(2)理化性配伍禁忌,主要须注意酸碱性药物的配伍问题。

铆如:乙酰水杨酸与碱类药物配成散剂,在潮湿时易引起分解;生物碱盐(如盐酸吗啡)溶液,遇碱性药物,可使生物碱析出;在混合静脉滴注的配伍禁忌上,主要也是酸碱的配伍,例如,青霉素与普鲁卡因、异丙嗪、氯丙嗪等配伍,可产生沉淀等等。

6、使用新药时须慎重:在开始采用以前应先参阅有关资料,作到心中有数。在试用当中,应注意观察疗效及远期近期毒性反应。对某些新药,还须注意观察是否致癌、致畸胎、有无成瘾性、过敏反应等。

用量一般应从资料介绍的剂量的小剂量开始,然后根据临床经验调整剂量,但不可超过规定的极量,以确保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