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官方语言是荷兰语。
荷兰语属于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下的西日耳曼语支,是荷兰、比利时、苏里南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的官方语言。在荷兰全境和比利时北部的佛兰德斯地区通用。欧洲约有两千四百万人以荷兰语为第一语言,还有曾经被荷兰统治了四个世纪的印度尼西亚也有日常的使用。
荷兰语与英语和德语接近,同属西日耳曼语支。荷兰语是由古代低地德语诸方言演变而来,最早的荷兰语文献可追溯到12世纪的佛兰德斯。
当代荷兰语是五种方言群体的集合:中西部方言(包括南、北荷兰省,乌德勒支,海尔德兰的大部和西兰的岛屿等地区使用的方言),东北方言(格罗宁根、德伦特、上埃塞尔和海尔德兰东部使用的方言),中南部方言(北博拉班特及其周边的林堡地区,比利时的安特卫普、博拉班特和东弗兰德斯),西南部方言(西弗兰德斯)和东南部方言(荷兰的林堡地区大部和比利时的同名地区)。
东北方言通常被称为萨克森方言,东南方言被称为东部低地法兰科方言,其他的三个群体则被称为西部低地法兰科方言。荷兰的弗里斯兰省的语言通常单独列为一种语言:弗里斯兰语。南非荷兰语是17世纪殖民者所说的荷兰语的变种,有相当数量的马来、班图诸语言的借词和语法散布其中,南非白人的祖先名为布尔人,其名称的由来是来自荷兰语中boer(农夫)这个单词。
另外荷兰的第一外语为英语,官方宣称有95%-98%的人口能使用英语。
拓展资料
荷兰(荷兰语:Nederland,[ˈneːdərˌlɑnt] 聆听),直译尼德兰,是主权国家荷兰王国(荷兰语:het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下的主要构成国,与美洲加勒比地区的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等四个主体,共同组成这个主权国家。
荷兰的领土可分为欧洲区与加勒比区两个部分。欧洲区领土位于欧洲西北部,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并与英国为邻。加勒比海区,位于美洲加勒比海地区,包括博奈尔岛、圣尤斯特歇斯岛和萨巴岛三个小岛。
荷兰最大的三个城市分别为阿姆斯特丹、鹿特丹与海牙。阿姆斯特丹是宪法确定的正式首都,然而,政府、国王的王宫和大多数使馆都位于海牙。此外,国际法庭也设在海牙。鹿特丹港,位于鹿特丹,为全世界进出量第八的大型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