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民法上近亲属的“兄弟姐妹”,包括不包括堂兄弟姐妹?还是只有亲兄弟姐妹和收养的兄弟姐妹等(即按照罗马法亲等计算方法的二亲等以内)?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找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来自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经科销衣盟儿离精说析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360问答人。
扩展资料
近银迟亲属的范围影响到民事诉讼中诉讼小编仍愿代理人的确认。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句提操血花听病给必究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锋历李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由于《意见》中已界定了“近亲属”的范围,因此,这就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有配偶、父母、子女、日护夜张据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烂激、孙子女、外孙子女。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本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率沙致座特商久处策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培你判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国快材虽的培的继兄弟姐妹。
《意见》中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范围与《中华人民共派山永队练政济鲜诗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范围是否一致,法律没有养进一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