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含帆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第二十三条国家培养为社会主祥老桥义服务的各种专业人才,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谨猛中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