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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14 号

现公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举凳梁陈至立

卫生部部长 张文康

二○○粗派二年九月二十日正运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