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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是多少


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是多少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医疗费:1900元(含产前检查费,下同);(2)难产分娩的医疗费:2100元;(3)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3500元;(4)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0%费用;(5)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400元;(6)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每人此盯次200元。一、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计算生育津贴,每月按30天为标准。(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3)妊娠3个月局旁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二参保人在流产、引产、产道分娩、剖宫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森腊和上(含本数)。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流产的,一次性支付300元;引产的,一次性支付1500元;经产道分娩的,一次性支付3000元;剖宫产或多胞胎的(含多胞胎剖宫产),一次性支付4000元。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10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