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湖公安分局出具的法医鉴定结果,“脱出物在9点位,可见黑丝线缝扎”,这意味着肛门处确实有缝扎,需要用针。
陈先生说,法医鉴定是根据林某萍肛门处仅保留的另一半线做出的,光是通过这一部分线就已经能证明有缝扎,而之前助产士还涉嫌前往偷偷拆线。
“不管有没有缝死肛门,光缝扎这一条就能证实助产士在说谎。”
昨日,南都记者未能联系到张某荣就此番鉴定结果发表看法。
位置确认
病历记录和鉴定结果对比出问题
医院说痔疮在6点位 法医鉴定在9点位
根据罗湖公安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结论,产妇林某萍的痔疮位置是在肛门的“9点位”(肛门外观形如钟表,常用钟表的点位标注痔疮的具体位置,诸如3点位,6点位,9点位等),这一结果与林某萍的病历记录关于痔疮的位置不同。
产妇林某萍的分娩记录附注处特别写明:“产后查在6点处有一1×1×1.5立方厘米大小的痔核,有活动性出血,给予4号线结扎、止血”。
分娩记录上写明手术者为张某荣,且有凤凰医院的盖章。
为什么病历记录关于痔疮的位置和法医鉴定关于痔疮的位置会不一样?对此,陈先生说,“既然痔疮位按照病历记载是6点位,为什么要在9点位缝扎?
有一种可能性是助产士既在6点位缝扎,又在9点位缝扎,而根据病历记载痔疮只有一处,6点位和9点位可能有一处被缝扎错了。”
关于痔疮位置相异一说,暂时未得到助产士和医院方面的解释。
医院说法
凤凰医院坚称未缝肛门
昨晚,凤凰医院院长赵女士表示,尚未收到罗湖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告知书”。但她表示,已听家属说了。
赵女士说,根据这份鉴定的结尾表述“肛门周围皮肤未检见损伤痕”,即代表证实此前的“只是为产妇肛门痔疮出血处结扎止血的说法”,没有“缝肛门”。
然而,该份鉴定结果又明确表示了“丝线缝扎”的意思,缝扎就代表了“缝”且动了针,对此结论,赵女士表示,“缝扎”和“结扎”都是止血,至于字面的意思该怎么解释,因为还没收到法医鉴定的报告,暂时还不好解释为什么是“缝扎”。
昨日,陈先生表示,虽然罗湖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表述了“肛门周围皮肤未检见损伤痕”,没有对肛门是否被完全缝死或封闭作出定论,但他也咨询了法医,法医称只负责验伤,只管肛门外有没有伤口,对于肛门内,及肛门脱出的肉是否缝闭等并无检验职责。
“我当时看见的就是肛门外肿起大包,肿物上一圈都是线,现在我认为还是缝扎,且肛门整个被封。”
陈先生说,他已向广东省卫生部门反映此事,他还在等待医院和助产士有一个说法,将来不排除对簿公堂。
事件回顾
7月26日 事主陈先生向深圳电视台反映,7月23日上午,产妇林某萍进入深圳凤凰医院待产,肛门肿成了鸡蛋大小,发现周边都是线,怀疑肛门被缝闭。
7月28日 南都及众多媒体介入报道。
7月28日 深圳市卫人委表示,助产士无权做外科手术,如果发现助产士在行医过程中有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7月29日 深圳市卫人委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无证据证明助产士将肛门缝闭,是否缝针专家说法不一。
助产士本人以人格担保未动针。
7月31日 陈先生就“肛门事件”向罗湖公安分局黄贝派出所以助产士涉嫌故意伤害为由报警。
8月2日 深圳市卫人委宣布此前调查结果系行政调查,非医疗鉴定结果。
助产士离岗检查。
8月5日 产妇被组织前往罗湖中医院进行法医鉴定。
8月12日 罗湖公安分局公示法医鉴定结果——— 产妇林某萍的肛门处可见“黑色丝线缝扎”。
(责任编辑:徐琼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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