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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学分绩点是怎么算的?

平均学分绩点是怎么算的?

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成绩绩点)/∑课程学分=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数之和。

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E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9(B)。

标准算法GPA=〔(92*4+80*3+98*2+70*6+89*3)*4〕/〔(4+3+2+6+3)*100〕=3.31

学分制:

大学里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要求后才能毕业。如果提前修完所要求课程与学分,还可以提前毕业。

学分制是一种更加灵活的弹性学制,为学生在校期间创造了更多的灵活性,包括在一段时间内申请休学、创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同学提前毕业以及辅修、攻读其他专业和学位。

部分大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最低要求学分数,每学期必须如此,如果达不到,会得到成绩警告。

每学期最低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低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2)

同时,每学期修读学分一般不得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高学分,经批准如有超选,超选部分按有关规定加收超选费。

每学期最高学分一般计算方法为:每学期最高学分=总学分/2×(标准学制-1)

以上内容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