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有无奈的时候,也许这一切并非她的本意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何况生活在影视哪个世界,总是有很多辛酸是我们无法体会的,人无完人,她的一次过错,也不值得我们这么“千催不朽”的来唾骂她吧。 人总有失意的时候,做错事也是难免的,算了吧!宽容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我们应该以一颗宽大的胸襟包容一个中国人。人家日本知道我们这样对待我们自己的同胞我想他们还会嘲笑我们。质问我们中华民族的宽容美德到哪里去了。也许我们应该换个方面想,日本的军旗都本我们所玩弄,试问他们的尊严何在啊?
许多事不是过了就可以遗忘了的,韩国一个女艺人因为慰安妇事件在电视上向全韩民众下跪致歉,赵薇呢?一声无意就想不了了之、然后是不停的打人事件...其实,说白了就是这个人的人品与素质低下,作为一个从事注意力如此集中的行业的人,是应该付出一定的代价的,因为你获得的事如此的多,所以在犯了这种错误的时候就更加的不可饶恕!
因为她缺心眼,没知识.看她就不顺眼.非常非常讨厌她.
现在不是很喜欢她不过也许是她决定不了的吧也许是签约的公司这样让她这样的吧就像超女一样现在和天娱公司签约一样现在她们无论是拍广告还是电视剧都要经过天娱公司同意才行
她也是被骗啊,你们总不能不让别人犯错吧,你们自己不也犯过错吗,再说,要是你们穿着日军旗在街上走鬼才理你.穿日军旗是爱国的表现,你想想,把别人的国旗拿来穿在身上,汗,果汁,等脏东西都弄到上面,是对日本的侮辱,你们会把我们的国旗拿来当抹布嘛!!!!!!!!!!!!!!!!!!!!!!!!!!!!!!!!!!!!!!!!!!
这么久以前的事了 总要给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吗 其实当时真实的原因我们外人永远也无法得知
要是在韩国,赵薇早就被观众抛弃了.即便他不是韩国人,韩国也对她近行了封杀.这样有辱国格的事,决不是随便可以原谅的,也不能用"人非圣贤,岂能无过"来解释."的."得饶人处且饶人",不是那回事.她做过一回像样的检讨吗?她两次涉及打人事件,说明此人的素质也!尽管小赵有许多影迷,他门喜欢她当然完全可以,但在下是大大的不喜欢她!
那也不全是她的错!!!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觉得她应该不是故意的,因为做艺人有时非常被动,一些电视台的通告啊采访啊活动啊都是经纪人给他们接下来的,并签约的,我很同意楼上的话,得饶人处且饶人!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