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口服四环素类药物,动物研究结果表明四环素类药物可通过胎盘,可在胎儿组织中发现而对胎儿的发育产生毒性作用(通常与骨骼发育的延迟有关)。
在动物怀孕早期接受治疗可出现胚胎中毒的迹象。
盐酸米诺环素和其它四环素类抗生素一样,可通过胎盘,孕妇服用后可引致胎儿损害。
如果在怀孕期间服用盐酸米诺环素或在服药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药物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牙齿发育期间(孕后期)使用四环素类可引起牙齿的永久变色。牙釉质的发育不全亦有报道。 在妊娠的后三个月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可在胎儿骨骼中形成稳定的钙复合物。
所以,应尽量避免怀孕后服用此类药物,如果不知道怀孕的情况下服用了此类药物,并且剂量比较大,服用时间比较长,建议权衡利弊,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在未发育完全的婴幼儿中服用四环素类药物(每6小时25mg/kg)可观察到腓骨生长速度的降低。
腓骨生长速度的变化在停药后可恢复。
在上市后临床经验报道中,有先天性畸形,包括四肢减少的发生。 盐酸米诺环素可在人乳中分泌;
因此,应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