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即第二职业,secondo某落盾ccupation,指在职职工在业余时间从事的有经济收入的活动。
“二职”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流行的词语。
二职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开始流行的词语。当时人们都是干一种工作,“第二职题国犯业”是除了工作之外,从事另外一种赚钱的事。其内容大致有:经营服装百货、蔬菜、水产品、包工包活,还有在城市集体企业小厂或乡镇企业兼职、做其他小买卖象花鸟鱼虫,勤工助教——中小学紧前利至冷之适换或意天教师的“第二职业”,工人利用业余时间开餐馆,跑出租等,白领利用业余时间做会计、开商铺等也在之列。
二职的特点:
1、普遍性。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职业已深入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一种社会现实。
2、自由性。第二职业是一种正常工作之外的零工,可以是体力的也可以是脑力的。参与时间灵活多样,报酬多少不固定,实现地点多样,具体形式多样,如宣传发单、临时促销导购、礼仪模特、各种小时工等。
3、隐蔽性。很多人瞒着单位和他人从事第二职业,怕单位不乐意,怕露富,或当做个人隐私不愿宣诸众人,多数无单位,透明度低,处于地下或半地下活动。
4、分散性。人们参与第二职业,大部分都是个人行为,从事各个行业的工作,具有义苏移套验候体一定的分散性。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法她力初律规定,全日制职工有两种人可以从事第二职业。
一种是中、高级科学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的同意,可以就觉胜夜接受外单位的临时聘请,也可以凭自己的科技专长到有关单位申请兼职。
另一种则是离岗退养的停薪留职人员,在与原单保互弱福走华翻力千夜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之后可以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的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