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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互见法的名词解释

《史记》所创造的“互见法”,指将一个人的事迹分散在不同四朝必的地方,而以其本传为主的叙事方法;或将同一件事分散在不同的地方树料地处天距哥它,而以一个地方的叙述为主的叙事方法。

所谓人物互见法,是作者为了使刚规特每一篇传记都有审民报它美意味上的统一性,使传主的形象具有艺术上的完整性,在一篇传记中只写人物的主要特征和主要经历,而为了使整么境部《史记》又具有史学意义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在其他地方补写出人物的次要特征和次要经历。比如写项羽,除《项羽本纪》详写外,在《高祖本纪》中也有没乎件巴我涉及。

所谓事件互见法,是为了避免重复而又能把事件叙述清楚,作者就在不同的传记中从不同的角度叙述同一件事,这样就既突出了每个人在这事件中的作用,又不致给人以重复之感。比如“铲除诸吕”事件,除重点在《吕后本纪》中介绍外,在《孝文本纪》中也曾经提到操旧。

通过人物和事件的互见法,司马迁的《史记》既有了史学的可信性,又有了文学的可读性;既有完整的事件叙述,又有立体的人物刻画;达到了繁简互补,详略得当,互相应让印证的效果。

史记互见法的名词解释

司马迁《史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