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是不太完善。《法经》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它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 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很多,李悝也在魏国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推行新政,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法经》,约成书于周威烈王十九年(公元前407年)。该书已失传。据《晋书·刑法志》记载,《法经》分《盗》、《贼》、《囚》、《捕》、《杂》、《具》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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