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李正光在当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所以死的时候很多人来送。
李正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朝鲜族人,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东北“赫赫有名”的“乔四”犯罪集团的成员。“乔四”集团覆灭后,李正光另起炉灶备肆,纠集黑龙江籍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及社会闲散人员在东北杀人抢劫无恶不作,并逐步确定了李正光在集团内的“老大”地位。
李正光集团作案13起,预谋杀人致5人死亡,伤数人,同时抢劫、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私藏枪支弹药,无恶不作,后果特别渣李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扩展资料:
1990年12月,李正光因涉嫌杀人被黑龙江警方通缉,此后一直在逃,并流窜于北京、东北之间。集团成员金仁哲供述:就像香港电影描述黑社会的那样,李正光是我们的大哥,我们都听他的。
以李正光为首,郑相浩、陈洪光、崔始得等人为骨干,结成了一个组织严密,成员固定的犯罪集团。
1997年李正光在北京与郑相浩相识,二人臭味相投。此后郑相浩在京积极发展黑恶势力,成为该集团二号人物。为扶助郑相浩,李正光又将从小就追随他的陈洪光派到北京。
郑相浩以自己承包的麦当娜歌厅为依托,组织田东旭、韩俊等人大肆进行抢劫、绑架、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控制北京朝阳区部分餐饮娱乐业,扫除另一黑道人物金重德这一障碍,并为自己的兄弟金华报仇,李正光与郑相浩、陈洪光、崔始得、朱庆华等人将金重德暗杀。
在此之前,崔始得因怀疑全学寿参与杀害金华,出10万元巨资雇佣朱庆华将全学寿枪杀。李正光等人以成立洋酒公司为仿梁轿名,强令朝阳区部分餐饮娱乐业老板出资,众老板敢怒而不敢言。李正光犯罪集团带有极其浓重的黑社会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