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6号)和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新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的通知》(新都委发〔2010〕10号)精神,设立成都市新都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城乡建设局),挂成都市新都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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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6号)和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新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的通知》(新都委发〔2010〕10号)精神,设立成都市新都区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城乡建设局),挂成都市新都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防办)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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