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最高领导职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上的最高军事统帅,前身为国防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委员的连任届数在宪法并没有限制。任职者通常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担任。
1982年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而中国共产党亦设有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因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两个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又分别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和副主席除了过渡时期外均为相同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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