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加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的通知》等,制定的办法。
2021年4月2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印发通知,发布修订完善后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7月,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通知显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出范围中增加“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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