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高新南区购房为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南区户籍满24个月的;
(2)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尘腊的;
(3)高新南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在天府新区购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满24个月的;
(2)在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24个月的;
(3)天府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不满24个月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的。
扩展资料
满足以下条件购房无需重复提交资料
登记购房人于2018年5月15日后提交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且经房管部门复核通过;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户籍、婚姻状况均与前次复核通过时状态一致,无变化。
登记购房人属非户籍购房的,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且社保连续缴纳;登记购房人填报的购房登记类型、手机号码等信息与前李基次复核通过时一致,无变化;登记购哪兄谨房人登记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与前次复核通过时登记购买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同一限购区域。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房资格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