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损害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
二、“组织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侵犯党员权利行为、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
三、“廉洁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以权谋私行为、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违反占有、使用公款公物等行为、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权色交易等行为。
四、“群众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漠视群众利益行为、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行为。
五、“工作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党组织失职行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失泄密行为、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
六、“生活纪律”主要违纪行为
生活奢靡行为、违反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等行为。
党规党纪只有被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从军地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脊缺看,有的漠视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的滥用职权任人唯亲唯利,有的不择手段疯狂敛财,有的顶风违纪毫无顾忌,有的玩物丧志声色犬马,暴露出的问题十分严重,影粗蠢响极为恶劣。
究其根源,就是有的党组织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给党纪条规通上“高压电”,没有樱凳辩真正让铁纪发力、铁规生威。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对贯彻执行“六大纪律”,必须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落实,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切实克服惯性思维,把“六大纪律”作为各级纪委纪律审查的标准,贯穿到线索处置、立案调查、执纪审理各环节;
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则咎、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特别是对阳奉阴违、明拖暗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
要敢于亮剑、铁面问责、毫不留情,切实把纪律的标准立起来、监督紧起来、处理严起来,真正形成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党纪条规的良好局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六大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