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乃是明神宗第三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明神宗对其青睐有加,差点夺了明光宗的太子之位。万历二十九年,明神宗封爱子为福王,一次就赐田四万余顷,并在洛阳修建王府,此王府规格十分高达上,花费激州竟超出一般王府十倍之多。可以说,明神宗执政期间,亿万钱财皆入福王藩邸。
福王朱常洵终日花橘唯天酒地,遍淫女娼。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到了饥民相食的地步。有人劝朱常洵开府库赈济饥民,建立功德。可是,福王嗜财如命,不但不闻不问,而且加重收敛赋税。洛阳军民无不愤恨。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正月十九日,李自成亲率农民军攻破了洛阳。福王朱常圆铅培洵得知后,纷纷与女眷们一起躲入郊外僻静的迎恩寺。其世子朱由崧弃城逃走,而福王很快就被农民军寻迹捕获,押回城内。
说那福王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大呼饶命。李自成看着堂下泪流满面,跪地求饶的三百斤肥王爷,灵机一动,便有了一个主意。他让手下人把他绑起来,去掉毛发,剥去指甲,全部剥光洗净。然后又斩杀了几头鹿,放在一个巨锅中同煮,取名为“福禄宴”,与手下将士们同享。
待众人吃完“福禄宴”,李自成命手下搬出福王府中财宝及钱粮。数千士兵人拉车载,数日不绝。李自成命人打开粮仓,赈济当地饥民。饥民无不感激,纷纷加入农民军,李自成声势日盛。
我个人认为这个故事不是很靠谱,主要来自于明朝遗老计六奇所著《明季北略》 的记载:
“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意思是说福王身体肥大,重三百多斤,李自成等反贼摆设酒宴大会,用福王和鹿肉一起煮食,号称“福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