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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医院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中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的指标。医院等级划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三级特等医院是最高级别的医院,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

1                                          医院标准                      

       对符合标准的医院发给铭牌:地方医院由国家卫生部、省级卫生厅颁发;野战部队医院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颁发;武警部队医院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颁发。

医院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穗猜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医院的级别应相对稳定,以保持三级医疗预防体系的完整和合理运行。

依据医院的综合水平,我国的医院可分为三级十等,即: 一、二级医院分别分为甲、乙、丙三等。 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

[2]医院分等的标准和指标,主要内容应是:

(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2)医院的技术水平,即与医院级别相应的技术水平,在标准中按科室提出要求与指标;

(3)医疗设备;

(4)医院的管理水平,包括院长的素质、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现代管理技术、医院感染控制、资源利用、经济效益等七方面的要求与指标;

(5)医院质量,包括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工作质量、综合质量等等几方面的要求与指标。我国现行的医院分等标准,主要是以各级甲等医院为标杆制订的。甲等医院的标准,是现行的、或今后3-5年内能够达到国家、医院管理学和卫生学有关要求的标准,是同级医院中的先进医院标准,也是今后建设新的医院标准。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医院等级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 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 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洗胃器

电动吸

病员服 2套

(三顷族孝)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雀稿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胃镜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万能产床 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 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

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 电冰箱

恒温箱 分析天平

X光机 离心机

钾钠氯分析仪 尿分析仪

B超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敷料柜

洗衣机 器械柜

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

蒸馏器 高压灭菌设备

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冲洗工具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移动式X光机

X光机 B超

多普勒成像仪 动态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 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 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 食道镜

胃镜 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 结肠镜

直肠镜 腹腔镜

膀胱镜 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 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 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 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 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酶标分析仪 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 细胞自动筛选器

冲洗车 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 敷料柜

器械柜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 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 洗衣机

冲洗工具 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