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7个经济特区(截止2018年):深圳(2020平方公里)、珠海(1687.8平方公里)、厦门(1565平方公里)、汕头(2064平方公里)、海南岛(33920平方公里,当时的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喀什物腔猛(111794平方公里,介于经济特区和其他特殊经济区的一种国家级试验区)、霍尔果斯(初步规划为100平方公里,呈不规则形状)。
经济特区是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的,在 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
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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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邓小平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这是对创办和发展经济特圆搏区罩桥的目的和意义的深刻揭示,是对经济特区地位和作用的精辟概括。
经济特区在我国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有:
一是在体制改革中发挥“试验田”的作用。
二是在对外开放中发挥重要的“窗口”作用。
三是在自主创新中发挥重要的排头兵作用。
四是在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区”作用。
五是对香港、澳门顺利回归和繁荣稳定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中央领导多次指出,发展经济特区,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贯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参考资料:经济特区-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