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盘(英语:Optical disc,又译作光碟)于1965年由美国发明家詹姆斯·拉塞尔(英语:James Russell (inventor))发明,当时所存储的格式仍以模拟信号(Analog)为主。它是用激光扫描的记录和读出方式保存信息的一种介质。大约在1990年代中期时开始普及,具有存放大量资料的特性,1片12cm的CD-R约可存放1小时的MPEG1的视频,或74分钟的音乐,或680MB的资料。
光盘是以光信息做为存储的载体并用来存储数据的一种物品。分不可擦写光盘,如CD-ROM、DVD-ROM等;和可擦写光盘,如CD-RW、DVD-RAM等。
光盘是利用激光原理进行读、写的设备,是迅速发展的一种辅助存储器,可以存放各种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和动画等多媒体数字信息。
光盘定义:即高密度光盘(Compact Disc)是近代发展起来不同于完全磁性载体的光学存储介质(例如:磁光盘也是光盘),用聚焦的氢离子激光束处理记录介质的方法存储和再生信息,又称激光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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