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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能办理北京居住证?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包括卡换证):  

1、来京人员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向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返毕姿证》。  

2、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数陆读”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换领《北京市居住证》。  

注: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满足什么条件能办理北京居住证?

扩展资料

《北京市居住证暂行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申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监护、委托关系存在的证明。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收到《北京市居住证》申请材料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受理;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更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受理;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漏绝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经告知补正后拒绝补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我要申领《北京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