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题和案件性质来看,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故意伤人,致7死7伤,嫌疑人不仅是气焰嚣张,而且是丧心病狂,毫无人性可言。这是发生在2020年12月27日,早上8时14分的惨案。无论嫌疑人是出于哪种原因,或不良动机。从其行为事实和犯罪性质上来看,都存在着主观上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已构成重大犯罪事实。亦为故意杀人的重罪。
👸嫌疑人以故意伤害的方式,用残忍的手段剥夺多人的生存权。致其“群死群伤”,若无精神疾病,法律肯定是不能对其原谅的。亦应判处极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也许都难以令受害者及其家属,得到满意的“安慰”…。至于受害方承受着多么大的痛苦与悲伤,这也是在理解、体会、同情之中的事。
👧从这个案件的过程来看。致死致伤10多人,其嫌疑人应具备了一定的作案时间,才有如此之大的伤害。与之同时,也给了人们一个应有的警示或告诫。亦唤醒大家学好、用好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也是对嫌疑人的一种“法律惩戒”。这并非是题外话,而是及时有效的,法律赋予的有效制裁。
🙋譬如:若现场有见证或目击者,或者是受害人,如能及时用起“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武器,奋起反抗,或齐心协力,一致对付犯罪嫌疑人,制止其犯罪行为,至少也会缩短其作案时间,或减少其伤害,或降低伤害程度…。
👩假若是这个案件发生得很突然。无可抗拒…、或力不从心,或势单力薄,难以避免。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悲剧事实本身,也告诉大家,一定要注重防范意识,警惕未来、避免“惨剧重演”…。还可以灵活采取“智斗”、“围堵”、“躲避”、“迂回”、“求助”…等方法、消耗嫌疑人的体力和精力,分散注意力,规避其突如其来的“危险”…。
👦从正当防卫的有效性来看。只要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犯罪、危害本人、他人生命、或国家集体的财产安全,且没有犯罪中止迹象的。无论受害方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正当防卫,将其嫌疑人致死致残的,都会受到法律的支持。且是罪有应得,也是一种合法方式的制裁。而并非完全是产生严重后果以后,再予以法律制裁。
2020年12月27日早八点十四分的时候,辽宁铁岭开原市老友谊饭店二部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一共致7人死亡(其中包括参与抓捕疑犯的一名民警)、7人受伤。
看了那个视频,犯罪嫌疑人杨某峰个子瘦高,带着一顶帽子,手里拿着匕首,在马路上随机而动,选择杀人对象,先是选择路面两名女性路人动手,但是被他们发现,两人就跑开了,杨某峰放弃了,随后在街上游荡,两名警察尾随而上。杨某峰和两名警察进行对峙,最后被警方抓住。
至于犯罪嫌疑人受到什么样的制裁,还得看具体情况才能进行量刑。假如该男子如果是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犯人,如果当时处在无意识的状态,那么根据我国的法律,他很有可能不会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对应他的监护人负有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而此案过于重大,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很不像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能够干出来的事情。
那么就很有可能是该男子有轻生厌世的想法,而导致其做出报复社会的行为,从视频里面来看,杨某峰随机选择杀人对象,可以看得出并不是因为产生纠纷而导致的杀人行为,那么就是他有反社会倾向,根据我国的法律,故意杀人导致人致死的,最高判处死刑,本案中导致7死7伤,可以说性质极为恶劣,情节特别重大,那么很有可能最后的结果就是判处其死刑。
但是根据官方通报的信息不是很详细,具体的前因后果是怎么样的,我们不得而知,所以需要静待警方的详细调查,尽快将行凶者进行制裁,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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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不用说都知道,那肯定是死刑,毕竟杀了七个人,不是死刑,根本不可能,他就是砍伤14人,没有造成人死亡也是死刑的,更何况导致七死七伤,那可是恶性事件。
这种人有反社会人格,这人今年62岁,而且丧子,媳妇也跟他离婚了,他生活也没奔头了,觉得没有希望了,然后性格孤僻不跟人打交道,然后步行拿着刀,向菜市场走去,然后见到路人就砍,导致7人死亡,7人受伤,警察赶到,然后鸣枪警告,然后犯罪分子把刀扔下,然后就把歹徒活捉了。
这个歹徒可以说心理扭曲了,已经生活没奔头了,毕竟他是儿子没了,儿子没了的伤痛比他离婚的伤痛更大,既然他不想活了,也不要这么走极端啊,这也太极端了,导致这么多无辜的人死亡,太恐怖了。
这个歹徒比江西的曾春亮更可怕,曾春亮杀三人,而这个歹徒杀七人,还伤七人,他62了,体力这么好,还杀的是手无寸铁的人,真是太恐怖了,当时菜市场,人流密集,很多人只顾着买东西,没有啥安全防护措施。
记得前几天也有个报道,也是一个男的厌世,是刑满释放人员,然后拿着刀去了菜市场,然后导致一死一伤,而且两个都是女的,可见这两个案子的手法很像啊,所以怎么防范,那就是少去人多密集的地方,毕竟这些地方,现在又是疫情期间,还是少去人流密集的地方。
当然发生在辽宁铁岭开原市,按理,辽宁最近有新冠本地病例的,大家可以戴好口罩在家里的,可是还有这么多人去街上买菜,看来人挺多的,这个歹徒,杀了七人,手段残忍,戾气太重,真是太狠了,现在抓住了,那肯定是死刑了,毕竟如果判他死缓,那么死缓在二十多年后,他出来了,还有可能有报复心理的,说不定性格更扭曲。所以还是判他死刑算了,这人活了62岁,并不是走投无路,其实也不用绝望,大不了再去生个孩子罢了,62岁也是有生育能力的,那怎么生呢,只要再找个40左右的媳妇,就可以再生个,可能这男的没钱,那么好办啊,辽宁离朝鲜比较近,娶个朝鲜姑娘回来啊,还是可以生个孩子的。
当然他还有其它办法,比如去越南,缅甸,花钱娶个媳妇啊,方法总是有的,就看他愿意去干不,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62,虽然是老年人了,只要有年轻的媳妇,照样可以老来得子,不知道他怕啥,估计他是难找可以生育的媳妇呗,估计绝望了,所以不想活了,对他打击大的是丧子,毕竟他们那一脉就断了香火,所以看着很可怜啊,既然已经发生了,那就把丧子之痛忘了,可以想办法领养一个孩子也可以啊,方法总是有的,就看你愿意做不。
看这个案子,可以看出是一个悲剧,那七个被杀死的人,他们的家庭就破裂了,他们是七个无辜的人。就这样,这七个人就没了,可能他们戴着口罩在防范着病毒,突然却出现了一个拿刀的歹徒,把他们杀死,可以说太惨烈了,这个歹徒肯定是死刑了,毕竟他犯了故意杀人罪,而且还是导致七人死亡,可以看出,真是太恐怖了,可怕啊,七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很可怕,很震惊,看了只有叹息。
总得来说,这个歹徒肯定是判死刑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要坐牢的,要死刑立即执行的。所以咱们要做的就是遵纪守法,不要太有抱怨,心平气和,失意了,不要抱怨,过一天算一天呗,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活着,健康的活着,心理也不能不健康。
传闻噩耗,令人大惊失色;光天化日之下,歹徒手持尖刀,15分钟内杀了7人,伤了7人;如此歹徒不杀不足以泄民愤!
据媒体报道2020年12月27日,开原市发生一起个人极端残暴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海峰,太原市人,1958年出生,现年62岁。
案发当日,杨海峰携带尖刀从家中步行出门,在某果蔬店至某洗浴中心的路线上,对过路群众随机突然捅刺;从早上8:14~8:28分时间内,导致7人死亡,7人受伤(含一民警受伤)。
当地警方出动刑警、交警、特警赶赴现场处置,歹徒在警察鸣枪警告下,在金普盛浴门前弃刀就擒归案。
从有关通报消息获知,杨海峰儿子已经离世,妻子离异;杨海峰性格孤僻、思想偏执,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进而采取了如此极端的反社会的犯罪行为。
杨海峰曾经在2018年4月24日早上发生过故意伤害他人事件;被鉴定有精神疾病症状(抑郁症),但具有控制自已的能力。
那次事件杨海峰被判有徒刑徒6个月,缓刑1年;他的监护人支付了被害人1.7万赔款。
本次案发时,杨海峰到底有没有行为能力 ,有待进行医学司法鉴定 。
不管是什么原因 ,嫌疑人造成七死七伤的严重后果 ,他都将不能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 !
辽宁开原市12月27日早上十四分,杨某峰从家中有备而来,短短十几分钟,就酿下了特大杀人惨案。他儿子死了,妻子又离异了,个人生活的非常非常非常不如意。真的是已经丧心病狂了。他的家庭发生变故,值得同情。可是,也不能是滥杀无辜的理由!
开原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迅速赶到。几个人通力合作,一人绕到杨某某背后,一人用大扫帚把他扑打,真的是惊心动魄,两个人使劲全身力气将凶狠的杀人狂魔锁喉撂倒。真的是早一分钟制伏,早一条人命安全。感谢英勇无畏的警察了!不然,杨某某杀红了眼了,得多少人丧生刀下!周围路过的群众也积极配合,把杨某某管制住了!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至于他有没有精神病,必须得法医鉴定才知分晓。从家中准备刀具,走在马路上,真的是远日无冤,近日无仇,伺机开始杀人。在视频中发现他追赶两名妇女,危险来了,年青力壮的女子跑的比博而特还快,真的是命悬一线,好在警察及时赶到,冒着生命危险将他制服。七条人命没了,六个人受伤,还有一名是警察,在和杨某某博斗中受伤。现在,伤者已全部送到医院,经抢救,没有生命危险。杨某某的伺机杀人,抛开是否真的是精神病患者,其社会危害性很大,发人深思。:每个人的幸福与痛苦,都与他人有关。每个人的不幸,及时有效的帮扶,缓解其巨大的压力,才是此案的重中之重。面对歹徒行凶,及时出手,见义勇为,值得尊敬弘扬。面对个体看不见的精神痛苦,家庭亲人社区也应该有效救助,让百姓平安,让社会和谐,每个人都有责任!
这是一个丧心病狂的家伙,致7死7伤!
14人都与凶犯无冤无仇。这样杀人的只有三种情况:
一是报复社会,殃及无辜!
二是仇恨转移。
三凶手很可能就是一个疯子。
杨某某杀人动机,警方正在调查之中,我们就等待警方的公布吧!
杀人偿命,这个杨某,话该凌迟处死!
随机杀人最可怕。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也是杨某某能及到这么多无辜的重要原因!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