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好,其实我们的生活环境、治安都越来越好,但是我们的身边也依然会存在一些“恶魔”。罪恶的人其实有很多时候就是在我们身边生活着的“普通人”,他们也是看上去平平无奇,并不特别,但是很多时候,其实他们是真正生活在我们身后黑暗处的恶魔。犯罪的类型或者可能性是有非常多种的,但是我个人觉得最可恶的是性侵未成年这项,为什么呢?因为小朋友或者未成年的青少年其实都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之才,更是我们每个家庭希望和宝贝,而他们更加是纯洁的,是可爱的,但是却有时反而被坏人利用他们的这些特点去满足他们自己邪恶的欲望,实在是太可恶了。那么,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来说,大部分是不得缓刑、假释,并且认罪认罚一般都是从严的,这项又是否应该严控呢?其实我觉得是有必要严控的。
首先,因为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十分恶劣的。我很难想象到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孩子被这些坏人在挟持凌辱的时候,这个小朋友到底有多无助和恐惧,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和未知的,这个坏人是陌生的,对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是未知的,甚至都不懂得怎么去有效求救和自我解救,太难了。而这些罪犯在进行性侵未成年的时候,其实内心是更加邪恶的,很多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其实都会留下不少的心理阴影,甚至还有一部分会对世界对身边的人都失去了信任,严重的甚至会一辈子都存在这样的噩梦里一直循环,不断因为自己的经历产生自卑,可想而知,这些罪犯犯下的是多么不值得原谅的罪,所以鉴于情节十分严重,还是非常有必要严控的。
其次,对于这类情节这么严重的犯罪者其实是必须要严控的,必须要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要让他们知道,其实这件事情并非他们想象的那么容易解决,也并非他们想象中的这么不以为然,相反这样的罪一旦犯下了,是要面对法律的严控,也是要负上让自己终身后悔的责任的,也给其他蠢蠢欲动的人一个杀鸡儆猴的作用吧。
对于性侵的罪犯,其实严控是非常应该,也是非常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