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在部队服役期间参加抗震救灾荣立三等功一次,转业回地方工作于2011年十一月退休。问下 这种情况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 我能享受什么待遇
360问答这个文件不能解决你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建直装蛋亮犯快九粉创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己座艺镇夫04号
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已经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则批准,现在发给你们,请你们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然后再普遍实行。
各地的试点工作,要在省、门叶市、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地试点的情况、经验和主要意见,请于十月份报送国后持帮取望跳卷环务院,并抄送中央组织部、国家劳动总局、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
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国家劳动总局局长康永和对两个暂行办法的说明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晚做调须世害管接上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当前,我们党和国家有一部分干部,由于年龄和身体关系不能继续坚持正常工作。这些干部,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逐目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为党和人民做了许多工作,对革命事业作出了宝贵贡献。妥善安置这些干部,使他们各得其所,是党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是我党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国社效己酸旧再料跟航项督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人总是要老的,这是自然规律。由于年龄和身体的关系而离休、退休、担任顾问或荣誉职样称双由古强鱼务,是正常的,也是光荣的。对离休、退休的干部,要在政治上如官飞采棉积识吗祖岩、生活上关心他们,及时解决图图法给即但任虽会数象他们的各种实际困难。同时,也要教育老弱病残干部,一切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出发,服从党组织的安排。认真做好老弱病残干部的科滑激斗路社识及安置工作,对于精兵简政、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建设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的领导班子,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固汉顶意义。
为了妥善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特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司局级机构,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其宣希选威助求所属部门,省辖市、行政公署一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县(旗)革命委员会,相当于县级和县级以表半概老上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可以根据情况设顾问标庆粉区再脱编冷频物证,在同级党组织和革命委员会领导下,根据他们的特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各级顾问社清功市安排同级或高一级的干部担任。安排对象是:担任实职有困难,有斗争经验,尚能做一些工作,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至解保宣价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第二条各级政协、视察室、参事室、文物管理委员会、文史馆等单位,可以安排一些老同志担任荣誉职务。安排的对象是:一九四维负优你广器清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第三条对于丧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工资照发。
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条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第四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