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生活百科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56号)于2007年12月29日由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公布。

规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实施,该规定的第八条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条件做出了严格限制。

想要了解更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信息,请点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百科